在4月29日召开的集团公司2012—2013年度文明单位表彰会上,朱家河煤矿被授予“文明单位”称号,这是该矿第三次获此殊荣。
近年来,朱家河矿在安全生产方面全面落实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方针,各项安全指标均达到规定要求,近两年来安全状况平稳,“三违”同比下降20%以上。该矿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主体的安全决策指挥和管理保证体系,使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,管理人员严格值班带班规定,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。同时,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安全文化体系,推动了“593”安全文化系统建设,安全宣教注重深入井下现场,成效显著。还不断深化班前礼仪和班前安全培训,使职工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得到提升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有力推动了矿井综合管理水平的大幅提升,该矿先后获得全国煤炭系统文明单位、全国煤炭工业双十佳煤矿、陕西省质量诚信示范单位、陕西省总工会“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”、渭南市绿色文明企业等多项荣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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